唐山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吗?
答:购买电动自行车后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一) 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二) 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 三) 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注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交上面证明凭证
相关规定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电动自行车登记由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号牌的样式等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制。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不得上路行驶。
收费标准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由设区的市、县(市)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