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时间:
2022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申请人应在各批次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